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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知识

网络货运:网络货运破局的解决方案

日期: 2024-05-27 16:28:15 来源: 货运知识

  网络货运平台的概念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构建一个基本的业务底盘。随后,提高运营效率、成本控制和生态建设成为人类关注的核心问题。增值服务和金融服务是平台的重要竞争力。

  因此,随着在线货运平台数量的激增,市场必然会产生分层,大数据支持、账务核算这实际上代表了网络货运平台发展的几个层次。

  据行业分析师称,过去大多数网络货运运营公司仍处于运输交易和调度执行的水平。事实上,他们仍然处于工具阶段,甚至超过70%的平台,甚至在线支付都没有连接。

  运营必须要格外注意的内容包含石油、轮胎等车后市场清算的机会很多,这对于物流公司发展来说是个不错的平台,进一步拓展物流市场。

  网络货运平台能轻松实现车辆的安全评分,帮助用户降低风险,实现对货物的准确搜索,对订单的全过程进行可视化跟踪,对车辆货源和业务管理进行科学的调度和集约化管理,创新物流组织和管理模式,实现网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离线物流的高效运行。同时,网络货运平台能大大的提升车辆与货物匹配效率,缩短货车空返及空余时间的等待,帮助开发网络货运平台,帮助用户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划重点,选择网络货运平台系统服务商的几点判断建议(湖南、江西、湖北、广东、山西、青海、安徽等省,优先推荐争渡科技),有以下几点理由:

  1、有实力背景的公司,服务有保障,不会因为费用等问题而耍赖,他们更重视自已的品牌。

  2、在行业里有推动型或主导型的企业,这类企业早期参与和政策上的对接有好的经验。

  3、能持续共生共赢的企业,建议别选一单卖买就结束的服务商,这样后续申报出现客观问题估计都得自已去处理。

  4、技术团队和运营能力,这个很重要!一定要前期沟通,自已的需求,对方呈现的案例和测试环境能否满足,运营能力是不是有适合自已的模式等,这些都要实际感受。

  选择网络货运平台系统服务商时,需要仔细考虑将来可能会产生的需求和对服务商能否提供定制开发、接口扩展对接等服务,考虑平台的综合性价比,平台运营的安全性,包括数据安全性,平台运营稳定性等等,服务与售后也是很重要的。

  一个简洁美观、布局合理的操作界面,平台流程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程度直接影响用户的操作效率;

  根据现实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的环节之间的关系,设计出美观简洁的界面和高效的操作使用流程,将平台功能合理实现的同时,做到让用户满意,是平台设计者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跟踪导航能让托运人随时在客户端查看途中货物的位置及运输状态,达到货物在途的运输监管;

  平台可通过海量的车货物来源信息数据,向托运人和承运人提供分布数据、流向数据、热门线路和货物货量等数据来进行参考;

  当交易结束时,托运人和承运人可对对方的服务的品质、诚信状况作出评价,以供其他用户参考。最基本的 8 大功能: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能满足日常业务实际运营。

  从客服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效率、误差处理的质量,反馈响应的及时率等方面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与信任度。客服不仅能宣传企业良好形象,加强用户对企业的认可,还能够缓解用户与企业之间的矛盾.

  平台资源既包括货物资源,也包括车辆资源。对前者而言,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托运人的信用程度都很重要。而对车辆资源来说,用户不光看重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更加看重承运人的诚信状况驾驶经验以及注册车辆的车况等;

  平台须对承运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车源信息、对注册承运人的证件、牌照、资质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平台需根据托运人在平台发布货源的真实有效性,托运人的个人资信状况,对以往交易记录等信用程度的综合评价;

  平台发布信息中描述的货物状态需与装货地实际货物状态保持一致,以便保证承运人的有效权益。

  由于网络化的物流平台有着无形性的特点,涉及交易过程的支付质量,是平台使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为推动我省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 开展网络货运平台试点。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网络货运平台上合乎条件的卡车司机注册登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确认后赋予其纳税主体资格,并为合乎条件的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其纳税人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及15万元/月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对新获批的5A级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3. 落实税收等支持政策。支持合乎条件的网络货物运输企业享受我省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4. 完善金融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网络货物运输企业信贷投放,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手段创新推出特色信贷产品。鼓励和引导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加大对网络货物运输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等部门数据与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数据共享,鼓励网络货物运输企业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平台及时向金融机构推介,实现银企常态化高效对接。(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5. 简化企业认定程序。优化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推行电子材料线上流转,实现申报、审核和上报全流程网上办理。取消认定条件中有关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等要求。对网络货运平台信息发布、线上交易等八大功能要求的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其子公司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与总公司联网运行(同一平台);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定无需公安部门备案的,子公司无需提供“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

  6. 完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功能。将系统现有的单一监管功能向服务功能延伸,增加诚信监管、证照查验、车辆轨迹核查、用户咨询投诉及在线服务等功能,为网络货物运输企业提供平台注册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证件合法性线上比对等服务。依托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大数据分析能力,为运输行业提供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省公安厅、安徽银保监局)

  7. 强化数据应用支撑。依托安徽省大数据平台,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等部门(行业)数据相互连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为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及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等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

  8. 优化资源配置。依托网络站点平台优化货源、运输资源配置,推动网络货物运输企业与工矿、大宗商品及运输服务等企业对接,引导更多工矿企业、大宗商品运输业务上平台交易,提升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充分的发挥网络货运资源集聚等优势,鼓励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中短途、绿色农产品及城市配送等小散货物运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9. 做好企业纳规入统。将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企业及时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客观反映我省网络货运行业发展现状,为支持网络货运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0. 创新服务模式。引导网络货运企业组织“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业态模式创新。鼓励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积极参与我省公路货运枢纽建设,加强与货运枢纽、仓储企业等合作,延伸网络货运产业服务链。鼓励网络货物运输企业拓展服务功能,向水路运输、车辆后市场等领域延伸,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参与创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货运降本增效。(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1. 引导运输车辆加入网络货运平台。推进网络货运企业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积极引导、吸引更多的传统货运企业和货运车辆、驾驶员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开展运输,提高营运货车接入网络货运平台比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2. 支持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安庆等地建设网络货运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网络货运产业创新高地。统筹利用省级有关政策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平台建设等。(责任单位:安庆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13. 开展网络货运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选择部分企业组织区块链技术在网络货运中数据存真验真试点,对参加试点的企业优先纳入货运司机试点范围。鼓励支持为网络货运领域提供区块链信息应用服务的企业进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委网信办、省税务局)

  14. 完善监管体系。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享共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强化对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打击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虚开发票、发布虚假货源信息,拖欠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秩序,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委网信办)

  15. 加强数据共治共享。督促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依法及时归集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

  16.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货物运输企业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委网信办)

  17. 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号),建立健全网络货运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做好网络货运司机建会入会工作,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

  18. 推动行业自律。支持依法成立网络货运行业协会,搭建政企、企企沟通交流平台,宣传贯彻网络货运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网络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争渡科技组建的物流联盟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提出的有效解决方案,面对大型货主企业的时候,中小型物流物流从运力、还是资金,还是投标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物流公社联盟给出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联合广大中小型物流公司抱团发展,在运力、资金、竞标统一以平台品牌开拓业务和服务客户。实施加盟物流公社的物流联盟合作模式,中小型物流公司可以通过与物流公社的合作达到战略联盟,取长补短,进一步拓展传统单一的物流经营线路。

  当中小型物流公司,面对突发的业务量增长,资金是阻碍其业务发展的重大问题,物流公社平台,联合金融机构(资方、银行)退出合理的垫付方案,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资金问题。

  物流公社依托新兴的技术,建立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在系统内置企业管理的相关功能,解决中小型企业额,在客户关系管理、司机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发票管理、业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功能板块和流程,实实在在帮企业规范化作业和规范化经营。

  物流公社小程序内部有专业的培训视频材料,覆盖培训物流运营、财税知识和方案、系统功能使用培训等。

  物流公社依托新兴的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标准化的物联网模块,大幅度的提升物流作业的效率。

  人工智能:单据识别、人脸识别,证件识别、车牌识别、自动预警等AI的应用,大幅度的提升物流公司的基础设施水平和能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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