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13 02:52:06 | 作者: 乐鱼在线登录
佣钱源于商业联系上的托付署理行为,署理人经过供给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称为佣钱。依据对应的托付署理联系,佣钱可大致分为买方佣钱(又称购货佣钱)和卖方佣钱(又称出售佣钱)。买方佣钱发生在买方署理联系中,托付人是买方;卖方佣钱发生在卖方署理联系中,托付人是卖方。那么,企业应怎么向海关申报佣钱费用?海关对“佣钱计入完税价格”有哪些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法令》(以下简称《关税法令》)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品完税价格方法》(以下简称《审价方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则,关于由买方担负的许多类型佣钱,除购货佣钱无需计入进口货品的完税价格外,其他佣钱均归于进口货品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 其间购货佣钱,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品向自己的收购署理人付出的劳务费用。
关于《关税法令》第十九条和《审价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购货佣钱以外的其他佣钱,假如现已包含在货品成交价格中,企业无需再另行申报;假如没有包含在货品成交价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填制标准》的规则,企业应在报关单“杂费”栏目向海关申报。因为购货佣钱不归于进口货品的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企业在申报进口时无需向海关申报。
通常状况下,买方和署理之间以书面署理协议的方式约好两边职责及买方应付出的佣钱金额,佣钱是否归于“购货佣钱”是清晰的。对公司以为无法自行承认所付出的佣钱是否归于“购货佣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决办理暂行方法》,企业可在货品进口3个月前就佣钱等相关要素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向海关提出价格预裁决请求。企业也能够在进口申报时自动向海关阐明状况。
依照《审价方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则,企业应当照实向海关供给发票、合同、提单、装箱清单等单证;依据海关审阅的需求,企业还应供给与货品生意有关的付出凭据以及证明申报价格实在、精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海关依据公司供给的单证,在保证货品流、资金流和单证流相互印证共同的前提下,对相关佣钱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进行承认。
海关提示:企业应依法依规向海关申报佣钱费用,如漏报、瞒报,将依法承当对应的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