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经营主体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水平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构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指标体系,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重维度,建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明确指标任务、责任部门、目标,综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深化企业开办注销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等“一件事”。
3.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规范企业开办窗口服务制度,落实全省统一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审查指引,企业名细则,注册资本登记指南。加强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注册登记行为。
4.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企业“身份码”,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全量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展示,不断的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
5.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衔接。进一步强化登记注册环节的实名验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市级经营主体“双告知”平台,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设标准化地址库,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试点,在同一设区的市辖区范围内,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可以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6.升级一体化电子档案系统。参与全省一体化企业电子档案系统扩容升级,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归集行政审批、备案等档案,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提供查询服务。
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对长期欠税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由税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予以破产清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试点,深化“一屏注销”。
8.提升绿色经营许可审批质效。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实现“即申即享”、即时办结。
9.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将市辖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辖权限向区一级下放,健全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放管结合。
10.开展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推进实施企业开办全市“无差别通办”、企业开办“零材料”办理、个体工商户“全城通办”、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为企服务“进园区”、办照“流通车”等改革措施,不断的提高办事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11.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对照国家审批事项清单,推动有关部门合并简化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省一单”,包括事项名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暂停时限、特殊程序(申请人整改、费用缴纳、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技术评审、现场勘察、社会听证、批准前公示、审批公示)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2.持续提升项目开工效率。深入推动分阶段施工许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落实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13.强化审批数字赋能。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程数字化管理,完善层级数据共享,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全省复制推广。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和审批系统融合,推出更多审批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智能导办、线.推动审批系统集成。加强与国家、省有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消防审验事项线上申报、流转流程,确保审验信息全量实时纳入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理顺土地规划、投资在线、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交互机制,加强系统相互连通,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5.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现场监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证。
16.探索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新建或改造项目,将随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同步提前建设到位。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道路设计的具体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17.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幅度优流程、减材料、提时效,最大限度便利项目建设运营。
18.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家”服务体系。实施“项目管家+企业+有关部门”服务机制,定制个性化的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事项环节、时限,制定办理进度计划节点表。坚持问题导向,延展服务范围,全面收集梳理企业审批、建设、验收中遇到的困难,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服务。
19.强化建设工程消防验前指导工作。在市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前,增设指导环节,帮企业了解政策,提前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为顺利通过消防验收打下基础。
20.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健全“皋速办”电力营商环境服务体系,建立供电、土地信息共享机制,提前对接土地储备项目用电需求。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提前延伸配电网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高级客户经理团队”,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重点针对“双招双引”企业,以延伸末端电网、提前转移负荷等方式,推动电网规划与新兴起的产业发展“一张图”。
21.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根据当地电网条件试点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kW。持续清理规范用电领域收费,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过户”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23.深化“物流式办电”等新模式应用。完善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办电服务催办、竣工线上报验、环节责任人查询等功能,试点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24.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推广移动电源车应用,确保快速恢复供电,不断提升故障处置时效。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市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25.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6.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全环节服务流程。
27.提升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实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承诺制,推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供水供气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赔偿机制。
28.推行供排水业务“一体化”办理。整合并优化供排水业务办理,开展一体化办理、实施、验收,统筹规划用户供排水管道建设,同步实施、验收。
29.加强互联网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宽带报装要求、办理进度、费用缴纳等信息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完善网络费用公开机制,提前一个月告知用户套餐费用变动信息,及时公布、告知网络服务中断计划。按季度公开网络下载、上传速率、传输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互联网服务质量指标情况,提升服务质量透明度。
30.提高运营商通行权与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数字基础服务商通行权等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统筹,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投资建设审批手续。
31.推行绿色不动产登记模式。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推行不动产单元“一码一价”智能核税服务模式,优化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一网通办”“掌上办理”。推行智能审核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登记所需信息嵌入式实时共享水平,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司法判决、信用、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等电子材料、电子证照调取应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水平。
32.升级改造省级不动产登记“皖美登”系统。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撑,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各类高频登记事项网办比例。加强登记相关信息跨层级、跨区域实时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范围。
33.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优化“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住房贷款”“新生入学”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因地制宜推广“十五分钟登记服务圈”模式。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打通市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和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全市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34.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以“码”关联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支撑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核实、网签备案、竣工验收、交地(房)即交证等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
3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依托自然资源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深化大别山区域“跨省通办”。在原先实现河南信阳、湖北孝感“跨省通办”的基础上,继续拓展“跨省通办”的范围、事项及要求,进一步提升湖北黄冈、湖北红安“跨省通办”质效。
37.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去介质”“自动赋码”“智能赋额”进一步便利发票服务,降低办税成本。完善非税互联互通平台功能,实现排污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线上传递、线上缴费。推广“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38.推动纳税人降本增效。加快推进税收优惠分对象、分时点精准推送直达,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帮助纳税人快享政策红利。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微利不预征。
39.推进绿色税收协同管理。加强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提高环境保护税相关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质量。落实
40.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涵盖防范化解、协商调解、维权疏解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41.建立涉税中介与经营主体双向动态“信用+风险”评价服务体系。推动涉税中介更好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纳税服务,便利经营主体选择优质涉税中介。42.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税务前置服务。对于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的企业,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需求提前介入协助评估转让定价合理性,方便企业在跨境运营转让定价的“不确定性”方案中获取税费“确定性”审核。
43.创新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方式。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实行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电子缴税,缴款电子信息生成、税款缴纳、缴款书打印同步进行,实现“一键即报,实时入库”。
44.推进跨境税收“云管家”服务。成立“云管家”服务团队,开展“一键直联”等专属服务,将“税路通·安企心”服务品牌—跨境税收“云管家”服务项目嵌入地方政府涉外商相关工作中,满足跨境企业个性化需求。
45.推进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惠易享”。加强多部门数据交换与工作联动,建立以税务部门为主导的全流程帮办团队,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一键对接企业业务办理诉求,实行“线上资料一次性提交、线下业务全流程帮办”。
46.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依托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境贸易相关信息共享。(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电子税务局报关单“免填报”,实现出口企业一键获取报关单信息。
47.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能。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在航空口岸、铁路场站试点“直装”“直提”模式。支持外贸骨干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和海外仓示范主体的认定培育工作,适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跨境电商培训。打通铁海联运大通道,争创省级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
48.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推进港口、机场、货站、堆场等服务收费环节手续全面电子化,业务手续从按票办理转向定期结算。(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口岸收费监督检查。指导报关行、货代公司等在安徽国际“单一窗口”及时公示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信息,并坚持动态更新。及时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收费目录清单外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49.优化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学习综合保税区建设经验,加强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分类通行。创新“一票多车”监管模式,节约企业运输成本。
49.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广电子税务局报关单“免填报”,实现出口企业一键获取报关单信息。通过“单一窗口”共享物流节点信息,为企业提供预约查验、调箱申请、送检查询等全程“一站式”信息服务。推进集装箱设备的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优化提货单换单作业,完善单证手续无纸化办理流程。(六安海关牵头,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探索优化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方式。充分发挥府院协调机制和破产管理人作用,依托市场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负债规模较小的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简易、灵活、低成本的破产程序。
51.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能力。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分工,提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力量,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组建专业破产审判队伍,整合破产审判资源,加强破产重整与“双招双引”的衔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评估,推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规范建设,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52.深化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建立健全破产工作市级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会商通报,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支持、信用修复、注销登记、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依法、稳妥开展,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财产处置、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
53.推进破产案件办理数字化。建立健全“破产一体化平台”,推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查阅、破产财产分配等业务线上操作,提升企业破产事项处置规范化、便利度。
54.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高成长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计划。推广“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知识产权等科创金融产品,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55.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生态治理EOD项目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全面发展,服务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碳产业低碳转型。(人行六安市分行牵头,市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创新生态环境领域金融支持方式,探索实施“环保担”,为生态环境类项目增信、降费、防风险。
56.推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持续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投放规模,继续推广中期流贷服务,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拓面工作。推动肉牛活体抵押贷款、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等产品提质增量,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57.建强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深化数据资源整合,优化省市两级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协同机制,完善专区服务模式,强化线上融资服务支撑,力争全年服务经营主体在全省占比保持前列。
58.推动“基金丛林”建设。争取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与我市合作设立子基金,争取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加大对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皖落地。
59.开展金融支持规范化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整合涉企信息数据开展企业规范化评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分级提供融资对接、分类培训、宣传推介、规范化股改、孵化培育、上市辅导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60.深化“金融服务进园区”活动。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服务新机制,推动金融监管部门与各园区、各金融机构之间信息直达、及时反馈、闭环办理。组织沪深北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的专家走进园区,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活动,培育壮大拟上市后备企业。
61.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细化诉讼服务清单式办理流程,完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深入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电子送达作用。完善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支持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推动“案—访比”“案—件比”等持续向好,更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62.提升涉诉企业需求回应效率。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推进院长接待企业家制度,深入落实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等服务保障机制,依法依规化解涉诉信访。
63.加强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扩大商会调解、“六尺巷调解法”、仲裁程序适用,探索优化特邀调解员聘任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化解纷体系。
64.推行善意文明司法。建立企业财产处置宽限期、“预处罚”等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灵活运用查封保全措施,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司法程序,对继续使用不产生重大贬损的经营性资产可以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的影响。
65.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求职用工对接。开展“云上探企”系列活动,搭建求职用工精准对接通道。联合高校共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对接上海、合肥等地重点高校开展“新徽商特训营”活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开展“就业护航·融企直训”活动,强化实名制精准帮扶,帮扶率达95%以上。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市财政局、人行六安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工会送岗位、乐业在江淮”工会就业援助行动,加大农民工、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岗待岗职工、残疾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66.提升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就业创业经办服务一体化平台,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制作发布“政策云解读”“人社小知识”新媒体短视频,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政策知晓度。优化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模式,打造人力资源网上“超市”,优化“鸿雁回归”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模块,加大“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力度,解决用人双方信息不对称、匹配不精准等问题,助力企业一键找人才、人才一键找岗位。
67.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治理机制。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制度落实。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劳动争议纠纷速裁机制;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中创新推行“要素式”办案,优化办案程序;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强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68.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夯实高风险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参保工作基础,推进超龄就业人员、顶岗实习生、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工伤预防+精准执法”合作机制,强化企业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69.畅通技能人才评价渠道。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县区开展规上企业自主评价资质申报。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符合条件的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毕业年度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组织举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进“以赛代评”。
70.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旗舰店”。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以及现代金融的融合发展。建设高质量人力资源产业园,组织开展“送工进企”“助企招才”专项行动,高质量举办“2+N”招聘会、人才对接会,解决群众就业和企业用工问题。深化人社干部联系企业机制,配置企业政策“服务包”,做好贴心服务。
71.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解决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突出问题。
72.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对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3.加快政府采购账款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74.探索政府采购“一照通办”。积极应用省级建立的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充分利用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高效服务。积极应用省级拓展完善的电子卖场功能,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一体化发展。
75.提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依托“徽采云”平台,实现在线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发票、支付资金,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等功能。
76.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积极应用省级围绕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六种政府采购方式编制的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强化隐性门槛和壁垒及排斥竞争行为源头防范。
77.持续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加大对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的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78.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能力,实现产品展示、线上申请、审查审批等“全过程”“一站式”服务,为供应商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增强企业融资便捷性。
79.健全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定期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80.规范招标文件管理。及时细化运用统一规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及监理、设计、工程货物采购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升级改造电子系统,实现招标文件“在线检”。定期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认真落实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制度。
81.优化招标投标服务机制。推动落实招标投标平台服务“竞争赛马”机制,推进平台服务由标准化向多样化、精细化提升。推进“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升级“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全面实行评标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人全面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
82.强化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职业化串通投标团伙,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83.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标准化建设。根据省级统筹,拓展推进高频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表格、示例样表)、网办深度、承诺时限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同一层级统一,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标准化水平。
84.加快整合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推动市级及以下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加强数据源头治理,建立数据异议核实处理机制,提升数据完备度和供给质量。探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部门、企业加快突破数据的可信流通,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市级统筹,优化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市县分摊共建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85.分批推出企业群众办事“免提交”事项清单。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坚持市级统筹、多级联动,推进热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结构化。开展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调研摸底,梳理细化事项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数据共享、证照互认、远程核验、系统制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实现申请材料企业群众“免提交”“免填写”。
86.规范电子证照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为证照签发的,按照“标准统一、应归尽归”原则,推进存量制证“应制尽制”,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建立电子证照失效清理常态化机制,办理电子证照纠错申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及时开展失效电子证照清理。
87.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加力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调用,不断扩大应用领域,提升电子证照应用率。加快实行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88.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推动全省通办系统“一口收件”,编制应用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审查细则,健全综合窗口协同联动运行机制。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服务能力,紧贴企业需求,推进政策供给、审批服务、企业运行、金融服务等增值化、数字化、个性化服务。健全咨询指导、帮办代办、跟踪问效等服务机制,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
89.加快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推进关联事项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支撑“一件事”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成本,提升表单预填率。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聚焦涉企服务重点领域,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一件事”集成服务。
90.提升惠企政策服务水平。健全惠企政策前置协同审查机制,不断增强政策科学性、稳定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1+N”惠企政策清单体系,精准化、颗粒化拆解,全量及时录入“皖企通”平台集中统一发布、多渠道推送,强化政策专业性解读宣导。试点便民政策“免申即享”,优化惠企政策服务相关应用,完善统一政策管理、通用政策审批、统一资金兑付、统一政策计算等功能,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全面汇聚涉企利民数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智能化定制化服务。
91.深化拓展“云窗口”建设。推出“皋小六”云上小课堂,在“云窗口”远程导办专区上线云端课堂,以动画视频形式解读精品事项中的专业术语、办理流程,让办事主体好理解、易操作。探索人工智能与“云窗口”融合,建设7×24小时智能客服系统,打造人机交互智能客服机器人,建设智能AI预检系统,实现系统审核代替人工审核、“AI云坐席”辅助办事。
92.优化“直播+引导”前置服务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直播”模式,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体的优势,每月定期开展“政务服务我直播”活动,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抖音直播平台解读政策文件、讲解办事流程、回应社会热点。根据广大网友意见建议,健全完善互动回应机制,提供更为贴心的前置引导与事前辅导。
93.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专利产业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围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撮合、专业运营人才培养等,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引进更多优质品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鼓励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企业研发、技术交易、投资并购等活动。
94.坚持知识产权同等保护。建立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收集处理工作机制,帮助内外资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做好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公证工作,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优化各渠道间衔接协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
95.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信用监管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增强知识产权系统保护能力,形成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
96.积极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保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惠企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探索基于知识产权价值的“信用评价+风险补偿”贷款新模式。将质押融资任务纳入银行业监管考核。
97.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加快县(区)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加大各类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
98.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用好知识产权全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梳理集成知识产权“一件事”服务场景,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事项,实现创新主体“足不出户”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
99.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深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引导、推动、扶持一批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成长型企业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升级创新项目、专利技术、专家人才等数据库。
100.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云平台”。利用知识产权大数据,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势资源,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差异化、特色化综合性服务,打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
101.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一业一查”“一业一评”“一业一册”模式,动态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依托皖政通移动监管专区,探索进一步拓展移动监管应用范围。
102.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培育新增守信激励对象、退出名单和重塑信用主体、引导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等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常态化推动经营主体重塑信用,依法依规退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执行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模式。执行“纳税信用绿卡”实施办法,拓展联合激励实施单位,增加联合激励措施。
103.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统筹在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推动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修复“一件事”高效办理。
。开展整治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巡检,依法查处纠正制约经济畅通循环的行政性垄断行为。聚焦共享单车、公用事业、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105.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持续清理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领域收费,强化重点领域收费监管,推动明码标价,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106.深入推动政务诚信治理。探索健全政务诚信治理体系,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相关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履约工作机制,实施《六安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监管办法(试行)》,加强事前评估、事中跟踪,强化合同履约全生命周期监测,着力破解招商项目履约难题。深入开展惠企政策未落实、招商承诺未兑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集中整治,加大企业投诉办理力度。
107.深化企业合规服务。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加强企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推送,为公司可以提供“合规指导”“合规体检”等服务。对规模较小、合规问题明确、监督评估专业性要求较低的涉案企业,推行“简式合规”办案模式。
108.推进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在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基础上,结合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需要,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高效办理。109.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合规提示“三书同达”。对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在送达
,帮助解决“信用修复难”等问题,促进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经营。110.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依托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常态化推进长三角区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数据共享。十八、综合提升领域111.推动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加强培训学习和宣传解读,将
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和法规清单。完善细化配套制度和推进落实机制,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112.深化开发区赋权发展。推动完善开发区赋权相关立法,破除赋权障碍,保障赋权于法有据。开发区按需承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有关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实行“园区点单、部门赋权”,定期开展评估。探索建立“可收可放”的管理机制,增强赋权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分类编制推动开发区发展省级支持事项清单,选择若干不一样开发区开展试点,及时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和制度性成果。113.做好涉企舆情稳妥处置。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谣抹黑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维护公司制作经营秩序。
114.持续提升为企服务工作效能。推动开展现场集中办公、“专题帮扶”等活动,落实“民声呼应”工作要求。完善线上线下企业诉求“一口收办”体系,强化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持续优化逐级分办、提级督办、成效评估等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闭环,常态化推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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